退改规定 :
出发7天前(不含7日)通知取消,买家承担卖家预订实际损失费。
出发7日至4日,按订单费用总额50%,支付卖家业务损失费。
出发3日至1日,按订单费用总额60%,支付卖家业务损失费。
出发当日,按订单费用总额80%,支付卖家业务损失费。
注: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卖家的实际损失,买家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卖家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订单费用总额。
行程参考 |
| | 哈尔滨市区内一日游 | 具体行程请参详电脑端或者咨询客服索取最新行程 | |
哈尔滨风光一日游(常规团)后附补充协议
景点安排:进店、俄罗斯风情小镇
时 间 | 行 程 | 用 餐 |
D1 | 早各宾馆接游客。由优秀导游带您游览哈尔滨的美丽风光,乘车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参观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外景(自由活动50分钟)。统一集合后,参观远东最大的东正教教堂----【圣·索菲亚教堂】广场(游览时间15分钟)教堂建于公1903年,用作沙俄东西伯利亚第四师的随军教堂。巍峨壮美的圣索菲亚教堂,构成了哈尔滨独具异国情调的人文景观和城市风情。游览异国风情的百年老街----【中央大街】(游览时间30分钟),走在中央大街,百年积淀的文化底蕴,独具特色的欧陆风情、经久不衰的传奇故事,将成为您心中永远迷恋的情结。 参观哈尔滨的标志性建筑----【防洪纪念塔】(游览时间10分钟),为了纪念哈尔滨人民战胜1957年特大洪水而建造的,描绘了哈尔滨人民战胜洪水的生动场面,体现了哈尔滨人民团结一心、共同战胜洪水的英雄气概。游览中国最长的带状开放式公园----【斯大林公园】(游览时间10分钟)。午餐后参观【俄罗斯民族风情小镇】(游览40分钟),获得小镇为您准备的特别签证,参观俄罗斯大妈的手工作坊,感受异域情怀。在美丽的太阳石前拍照留念,自由活动。后送回酒店或火车站,结束愉快旅程。 | 中 |
接待 标准 | 1.膳食:1中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参考餐厅: 太阳岛都市雪乡餐厅 龙州酒店 2.交通:空调旅游车、宾馆接送 3.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4.门票:俄罗斯风情小镇 |
备 注 | 1、市游、雪乡、亚布力等线路散客行程中包含的餐和住宿,客人如放弃,费用均不退。 2、确认行程需与我社行程一致,如因客人所持行程与我社行程不符出现的投诉,组团社自负。 我社 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与贵社取得,协调散客行程。 2 3、我社解决投诉以游客在旅游地所签意见单为准,请提醒客人认真填写,如有问题, 请客人在当地提出,我社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若客人在当地不提出异议,意见单签写无问题,离团 离 后不予处理。 4、必须以我社为准,如因行程与我社不一致产生投诉的我社将不予受理 5.需保证客人姓名、号、方式、住宿地址,完整准确。 |
游 客 须 知 | 1、随团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如因个人原因要求中途退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脱团过程中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2、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需保管好个人所有财产、同时注意人身安全,老年人及儿童需有成年人陪同。 3、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该景点的旅行社协议价作为退费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因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我社协助旅游者安排旅游行程中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旅游法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6、景区内购物场所或二次消费,均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尸与旅行社和导游无关,请自行判断产品质量和价格。 7、景区内非必要乘坐区间小交通(环保车、缆车、湖内游船等),客人自愿乘坐与旅行社及导游无关。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 12 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活动项目名称 | 游览时间 | 价格 |
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观光票) | 50分钟 | 150/人 |
太阳岛景区内电瓶车 | | 20/人 |
亚洲最大东北虎散养基地—东北虎林园 | 50分钟 | 90+10(环保车)+30(超公里车费) |
哈尔滨圣亚极地海洋世界 | 60分钟 | 130/人 |
冰灯艺术馆 | 40分钟 | 110/人 |
俄罗斯风情歌舞表演——莫斯科大剧院 | 120分钟 | 248/人、268/人、298/人 |
东北二人转 | 180分钟 | 200/人 |
俄罗斯风情小镇 | 30分钟 | 60/人 |
冰雪大世界 | 120分钟 | 平日300/人,节日330/人 |
冰上四项 | | |
雪博会 | | |
气垫船 | | |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尸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法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 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哈尔滨一日游纯玩无购物团
包含:
宾馆接送、空调旅游车、中餐、
【龙塔】【俄罗斯小镇】【太阳岛雪博会】【极地馆】【冰雪大世界】、导服、责任险